隶属于池州市 · 行政区划代码 341722
石台县,古稱石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池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石台县位于安徽省南部,秋浦河中上游。縣人民政府駐仁里镇曙光西路10号。区域总面积为1,403平方公里,2020年户籍人口约10.7万人。石台县原名石埭县,1959年撤销。1965年恢复建制,更名为石台县至今。石台以旅游立县,旅游业是其支柱产业,是安徽省“两山一湖”旅游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
今石台县境在历史上最早见于历史记载的名字为“陵阳”“石城”。“陵阳”即为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设立的陵阳县,后更名为广阳县,今石台县境东部属于其管辖范围,县治广阳,现已淹没于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原名陈村水库)中。“石城”即为元封二年(前109年)设立的石城县,今石台县境西部属于其管辖范围。而“石台”地名来源于原石城县境内秋浦河上游的自然景观,被称为“石”,石埭县因而得名。1959年3月,撤销石埭县建制;1965年7月,恢复石埭县建制。因“埭”字“生僻难认”,且在当地方言中与“台”同音,故更名为“石台”至今。
上古及先秦时期
上古时期,石台属百越。直到春秋末年,石台县东部属吴,其余仍属百越。周元王四年(前473年),越王句践灭吴,石台东部纳入越国版图,其余仍属名义上臣服于楚国的百越部落。周赧王九年(公元前306年),楚国大破越军,击杀越王無彊,在吴地设立江东郡,石台属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王無彊時,越興師北伐齊,西伐楚,與中國爭彊。當楚威王之時,越北伐齊,齊威王使人說越王曰:「越不伐楚,大不王,小不伯。圖越之所為不伐楚者,為不得晉也。韓、魏固不攻楚。韓之攻楚,覆其軍,殺其將,則葉、陽翟危;魏亦覆其軍,殺其將,則陳、上蔡不安。故二晉之事越也,不至於覆軍殺將,馬汗之力不效。所重於得晉者何也?」越王曰:「所求於晉者,不至頓刃接兵,而況于攻城圍邑乎?願魏以聚大梁之下,願齊之試兵南陽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則方城之外不南,淮、泗之閒不東,商、於、析、酈、宗胡之地,夏路以左,不足以備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則齊、秦、韓、魏得志於楚也,是二晉不戰分地,不耕而穫之。不此之為,而頓刃於河山之閒以為齊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計,柰何其以此王也!」齊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貴其用智之如目,見豪毛而不見其睫也。今王知晉之失計,而不自知越之過,是目論也。王所待於晉者,非有馬汗之力也,又非可與合軍連和也,將待之以分楚眾也。今楚眾已分,何待於晉?」越王曰:「柰何?」曰:「楚三大夫張九軍,北圍曲沃、於中,以至無假之關者三千七百里,景翠之軍北聚魯、齊、南陽,分有大此者乎?且王之所求者,鬬晉楚也;晉楚不鬬,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此時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復讎、龐、長沙,楚之粟也;竟澤陵,楚之材也。越窺兵通無假之關,此四邑者不上貢事於郢矣。臣聞之,圖王不王,其敝可以伯。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故願大王之轉攻楚也。」於是越遂釋齊而伐楚。楚威王興兵而伐之,大敗越,殺王無彊,盡取故吳地至浙江,北破齊於徐州。而越以此散,諸族子爭立,或為王,或為君,濱於江南海上,服朝於楚。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石台属九江郡。
秦至唐时期
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析出泾县西部、南陵县西部设立陵阳县、石城县,属扬州丹阳郡。东汉建武二年(26年)正月,陵阳县改设陵阳国(侯国);建初四年(79年),恢复陵阳县。而建武三十年(54年),石城县改设石城国(侯国);永平十四年(71年),恢复石城县。东汉末兴平二年(195年),今石台县境被孙策占领,三国隶属孙吴。赤乌年间(约240年左右),孙吴君主孙权派遣石城侯韩当征服石台县境山越,设立石埭场,并抢夺山越冶炼工场。西晋太康三年(282年),今石台县境属泾县、陵阳、宣城三县之地。
梁大同二年(536年),石城县析出部分设立石埭县,治故石埭场,属南豫州宣城郡。陈太建五年(573年),石埭县改属宣州宣城郡。隋开皇九年(589年),因隋军南下平陈,撤销石埭县,并入泾县、南陵县。十九年(599年),今石台县境隶属秋浦(今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泾县、南陵三县。
隋末,今石台县境处于杜伏威农民起义军的控制之下。唐武德三年(620年)六月,杜伏威农民起义军向唐军投降,县境属宣州总管府南徐州南阳县(今青阳县陵阳镇)、泾县及宣州南陵县。次年,今县境为猷州南阳、泾县及池州秋浦县地。贞观元年(627年),废除池州,今县境属江南道宣州泾县和秋浦县。天宝元年(742年),置青阳县,今石台县境为属宣城郡泾县、青阳、秋浦三县。永泰二年(766年),析泾县、秋浦、青阳三县的一部分重新设立石埭县,属江南西道池州。
五代十国、宋元明清时期
五代十国时期,石埭县先后隶属杨吴、南唐,两宋时期属江南东道池州。南宋时期石埭县治一度迁至今石台县人民政府驻地,但不久迁回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池州被元军占领,石埭县改属江淮等处行中书省所辖的池州。次年,池州升格为池州路,石埭属之。至正十六年(1356年)十一月,陈友谅占领池州,石埭县属之。韩宋农民政权龙凤三年(1357年)十月,属下朱元璋占领池州,改属江南行省,五年(1359年)四月,再次占领池州路。1361年,朱元璋改池州路为九华府,不久改为华阳府,进改为池州府,今石台县境均属之。韩林儿死后,朱元璋改次年(1367年)为吴元年,吴二年(1368年)改元洪武,建立明朝。石埭县属明江南行省池州府。大清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十六日,清军占领江南各地,石埭县改属江南省池州府。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太平军于咸丰四年正月(1854年2月)攻克石埭县,改属安徽省池州郡。但太平军对石埭县的控制力度不强,经常与清军展开拉锯战,直到太平天国于1864年灭亡之后,战事结束。
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全国裁县留府,石埭县隶属安徽省。民国3年(1914年)6月2日,石埭县改属安徽省芜湖道。民国16年(1927年)3月3日,北伐军占领石埭县。当年7月15日后,因宁汉合流,改属安徽省国民政府芜湖道,次年8月正式改为安徽省直辖。民国21年(1932年)10月10日,改属安徽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日军大举入侵长江流域。民国27年(1938年)11月至12月,日军派航空队轰炸石埭县政府驻地广阳镇,造成严重伤亡,29年(1940年)4月15日再次轰炸,摧毁部分民房。年底,县政府迁往柳村。32年(1943年),石埭县政府又迁往七都。33年(1944年)至34年(1945年),日军零星进犯县境,随即被当地中国军民击败,全县依旧未被日军侵占。1945年9月,全县人民举行重大庆典,庆祝抗日战争胜利。
35年(1946年)1月,石埭县政府回驻广阳镇,属安徽省第八行政督察区,37年(1948年)12月4日,第八行政督察区改隶安徽省皖南行署。自当年底开始,石埭县政府对大部分地区失去实际控制,境内中国共产党游击队控制的革命根据地已和贵池等县的根据地相连。民国38年(1949年)2月,皖南行署并入安徽省政府。当年4月20日晚,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动渡江战役,21日占领安徽南部沿江各县。迫于形势,4月23日晚,石埭县政府县长冯启元带领当地警察及党政人员240人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投诚。
(本节为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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