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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县级

隶属于抚州市 · 行政区划代码 3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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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县级
行政区划代码
361030
所属
下辖
13 个下级行政区

简介

广昌县是中国江西省抚州市所辖的一个县、位於撫州市南部,武夷山西麓,是江西第二大河流抚河的发源地,因“道通閩廣,郡屬建昌”而得名。

历史沿革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析南丰县南部三乡置广昌县,因道通闽广,隶属建昌军,故名广昌。

元朝,属建昌路。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二月,改建昌为肇昌府,九月改为建昌府。直至清末广昌均隶属建昌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广昌隶属江西省。

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广昌属豫章道。

中华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县由省辖。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02月,广昌、南丰两县合并为南广县。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04月,复原建县。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08月,广昌析出南部置赤水县。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09月,广昌与赤水两县合并为广赤县。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0月,复名广昌县。

1949年10月,广昌隶属宁都专区。

1952年属抚州专区。

1954年7月改属赣南行政区(赣州地区)。

1983年7月27日,将赣州地区的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管辖(国函字[1983]146号)。

1983年8月,正式划入抚州地区。现为抚州市辖县。

1984年,设置苦竹镇(赣府厅字[1984]275号)。

1984年5月31日,塘坊公社分设塘坊乡、大株乡(赣府厅字[1984]166号)。

1985年3月15日,撤销甘竹、头陂、赤水、驿前乡,设置甘竹、头陂、赤水、驿前镇(赣府厅字[1985]160号)。

1985年8月30日,撤销沿江乡建制,划归旴江镇管辖(赣府厅字[1985]457号)。

2001年10月22日,撤销苦竹镇、新安乡,划归旴江镇管辖;撤销高虎脑乡,划归驿前镇管辖;撤销大株乡,划归塘坊乡管辖;撤销柯树乡,划归头陂镇管辖(赣民字[2001]485号批复)。

2016年2月15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广昌县塘坊乡,设立广昌县塘坊镇。

2016年4月6日,正式撤销塘坊乡,设立塘坊镇。

行政区划

下辖6个镇、5个乡:

人口

广昌县常住人口为204375人,男性人口占比51.83%,女性人口占比48.17%,年龄结构中0-14岁占比23.31%,15-59岁占比60.57%,60岁以上占比16.12%,65岁以上占比11.45%。

地理

广昌地处武夷山脉西麓。东西为山地,中部为抚河谷地。

广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交通

语言

广昌县通行的方言属于赣语抚广片。县境内驿前镇口音类似石城,甘竹镇则类似南丰。

风景名胜

特产

莲花,广昌县水田面积169610亩,适宜种植莲藕,因盛产白莲而被誉为“中国白莲之乡”。1995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首届百家中国特产之乡命名大会上,广昌县被命名为“中国通芯白莲之乡”。

下辖乡镇 / 街道(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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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简介与章节文本来自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广昌县》(查看原文),以 CC BY-SA 4.0 授权; 区划代码来自国家统计局;传说的申报与编号来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