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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县级

隶属于平顶山市 · 行政区划代码 4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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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县级
行政区划代码
410422
下辖
18 个下级行政区

简介

叶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平顶山市下辖的一个县。叶县有兩萬多少數民族人口(超過总人口的2%)、37個少數民族聚居村,是河南蒙古族的主要聚居地之一。縣人民政府駐九龍街道。

叶县地下有丰富的矿产资源,盐。叶县本地的小吃有米线、烩面(叶县烩面、方城烩面)和本地牛肉。

历史沿革

古代

叶县地域原属应国,春秋时期为楚国所灭。周简王十年(前576年)楚公子申迁许于叶,周景王十二年(前533年)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城父,周景王十五年(前530年)复迁许于叶,五年后再次迁走。周景王二十一年(前524年),楚封沈诸梁于叶邑,号为“叶公”(葉音讀作“攝”)。叶公曾问政于孔子《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第十七》:“明年,孔子自蔡如葉。葉公問政,孔子曰:「政在來遠附邇。」他日,葉公問孔子於子路,子路不對。孔子聞之,曰:「由,爾何不對曰『其為人也,學道不倦,誨人不厭,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也是成语叶公好龙典故中的主人公《新序·雜事第五》:“……葉公子高之好龍也,葉公子高好龍,鉤以寫龍,鑿以寫龍,屋室雕文以寫龍,於是夫龍聞而下之,窺頭於牖,拖尾于堂,葉公見之,棄而還走,失其魂魄,五色無主,是葉公非好龍也,好夫似龍而非龍者也。”。战国时期,今叶县北部为魏国领土,南部为楚国领土,后为韩国。秦朝统一后,今叶县分属颍川郡昆阳县和南阳郡叶县。

汉朝时,今叶县分属豫州颍川郡昆阳县和荆州南阳郡叶县《汉书·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潁川郡,戶四十三萬二千四百九十一,口二百二十一萬九百七十三。縣二十:陽翟,昆陽……南陽郡,戶三十五萬九千一百一十六,口一百九十四萬二千五十一。縣三十六:宛,犨……葉,鄧……”,昆阳之战便发生在今叶县境内。西晋时分属豫州襄城郡昆阳县和荆州南阳国叶县《晋书·志第五·地理中》:“襄城郡泰始二年置。統縣七,戶一萬八千。 襄城侯相。有西不羹城。 繁昌魏文受禪於此。……昆陽公國相。……”《晋书·志第五·地理下》:“南陽國秦置郡。統縣十四,戶二萬四千四百。 宛 西鄂侯相。……堵陽 葉侯相。有長城山,號曰方城。 舞陰公國相。……”。东晋咸康二年(336年),昆阳复属颖川郡。南朝宋元嘉二十六年(449年),叶县属雍州南阳郡,大明元年(457年),废叶县,北魏复置,太和十三年(489年),于叶地置郢州,后改南中府,叶县属之,十八年(494年)又于叶县南部置建城郡。孝昌二年(526年)于叶县置襄州,叶县属之;永安元年(528年)于昆阳置汉广郡,昆阳县属之。东魏天平元年(534年),废南中府,置南安郡,属襄州,领有南安、南舞、叶、南定四县。538年以后,西魏两次夺得襄州,叶县属建州南安郡;549年,襄州再次被东魏夺回,遂改南安郡为定南郡。北齐时,叶县属襄州,省昆阳置汝坟县。北周灭北齐后,叶县属南襄城郡《魏书·地形志二中第六》:“漢廣郡永安中置。領縣二,戶六千二百,口八千一十七:昆陽二漢屬潁川,晉屬襄城,後屬。有漢廣城、昆陽城、新安……”《魏书·地形志二下第七》:“南安郡太和十三年置郢州,十八年改为南中府,天平初罢府置,后陷。領縣四,安南、南舞、葉、南定……”。

隋开皇三年(583年),今叶县分属许州汝坟县和叶县,均属豫州颖川郡,开皇末年叶县一度更名为澧水县,大業初年废定南县入叶县。《隋书·志第二十五·地理中》:“潁川郡舊置潁州,東魏改曰鄭州,後周改曰許州。統縣十四,戶十九萬五千六百四十……汝墳,後齊置漢廣郡,尋廢,有首山。葉,後齊置襄州。後周廢襄州,置南襄城郡。開皇初郡廢。又東魏置定南郡,後周廢為定南縣。大業初省入……”。唐武德四年(621年),于叶县置叶州,次年废,叶县属北澧州,八年(634年)改属鲁州,不久再属许州;开元四年(716年)置仙州,辖叶、襄城、方城、西平、舞阳五县,二十六年废(739年),叶县属河南道汝州临汝郡;大历四年(796年),复置仙州,又于叶县境内析置仙凫县,次年仙州、仙凫惧废,叶县仍属汝州。汝墳县属汝州,貞觀元年(627年)废《旧唐书·志第十八·地理一》:“叶,隋县。武德四年,置叶州。五年废,县属许州。开元四年,置仙州,领叶、襄城、方城、西平、舞阳五县。二十六年,废仙州,以叶属汝州,襄城、舞阳属许州,方城还唐州,西平属豫州。襄城,隋舊縣。武德元年,於此置汝州,領襄城、汝墳、期城三縣。貞觀元年,廢汝州及汝墳、期城二縣,以襄城屬許州。開元四年,屬仙州。二十六年,還屬許州。其年,改屬汝州也……”《新唐书·志第二十八·地理二》:“葉,緊。本隸許州,武德四年以縣置葉州,五年州廢,隸北澧州。貞觀八年隸魯州,州廢,隸許州。開元三年,以葉、襄城及唐州之方城、豫州之西平、許州之舞陽置仙州,二十七年州廢,縣還故屬,未幾以葉來屬。大曆四年復以葉、襄城置仙州,又析置仙鳧縣,以許州之舞陽、蔡州之西平、唐州之方城隸之。五年州廢,省仙鳧,餘縣皆還故屬。有黃城山、白石山。襄城,望。武德元年以縣置汝州,並置汝墳、期城二縣。貞觀元年州廢,省汝墳、期城,以襄城隸許州,開元二十七年來屬,二十八年還隸許州,天寶七載復來屬……”。五代时,叶县先属许州,后属汝州。宋朝时,叶县属京西北路汝州,梅尧臣曾知叶县事,黄庭坚曾任叶县尉《宋史·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汝州,輔,臨汝郡,陸海軍節度。本防禦州。政和四年,賜軍額。崇甯戶四萬一千五百八十七,口一十四萬一千四百九十五。貢絁、絹。縣五:……葉,上……”。北宋灭亡后为伪齐统治,后为金朝统治,泰和八年(1208年)属南京路裕州《金史·志第六·地理中》:“裕州,本方城縣,泰和八年正月升置,以方城縣為倚郭,割汝州葉縣、許州舞是隸焉。戶八千三百。縣三、鎮四:……葉隸汝州,泰和八年來屬。有方城山、石塘河、澧水。鎮一臨墳……”。

元朝初年,叶县行随州事,就置昆阳为属邑。至元三年(1266年),罢裕州,合併昆阳、舞阳二县入叶县,之後復置舞阳县。叶县属汴梁路南阳府裕州,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设中书省后,叶县属河南江北行中书省南阳府裕州《元史·志第十一·地理二》:“裕州,下。唐初置北澧州,又改魯州,後廢為縣,屬唐州。金升為裕州。舊領方城、舞陽、葉縣。元初即葉縣行隨州事,就置昆陽縣為屬邑。至元三年,罷州,併昆陽、舞陽二縣入葉縣,後復置舞陽。領三縣:方城,下。倚郭。葉縣,下……”。明朝叶县属河南布政使司南阳府裕州《明史·志第十八·地理三》:“裕州洪武初,以州治方城县省入……领县二:……叶州北少东。北有黄城山,一名长城山,有汝水。又北有湛水,流入汝。东北有沙水,一名水,又名泜水,又北有昆水入焉,下流入於汝。又北有昆阳关。”。清朝叶县属河南省南阳府。《清史稿·志三十七·地理九》:“南陽府:沖,繁,難。隸南汝光道。南陽鎮總兵駐……領州二,縣十:……葉沖。府北百三十里。西南:方城、黃城。西北:北渡。滍、汝同源,俗名沙河,自寶豐入。逕河山,至臥羊山北為汝墳,東入舞陽。北:湛河,亦自寶豐入,逕平頂山,緣襄城界。其南輝河,古昆水,水經注,出魯陽縣唐山,逕昆陽故城西。又南拐河,即醴水,自裕入,逕王喬墓南。又南,賈河自裕入,曰千江河,古潕水,自泌陽入與會,通目之。滍水、保安二驛。保安,縣丞駐……”。叶县地处河南腹地,大顺、白莲教、捻军、太平军等军都曾经过此地或在此地作战。

(本节为节选)

下辖乡镇 / 街道(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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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简介与章节文本来自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叶县》(查看原文),以 CC BY-SA 4.0 授权; 区划代码来自国家统计局;传说的申报与编号来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