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于长沙市 · 行政区划代码 430104
岳麓区为湖南省长沙市市辖区,成立于1996年7月10日,全境位于以湘江以西(包括江心橘子洲)。地理上,岳麓区南与湘潭市雨湖区接壤,西与宁乡市为邻,北与望城区交接,东与望城区、开福区、天心区隔江相望。辖域总面积552.02公里2,常住总人口约153万人。行政驻地望岳街道金星北路一段517號。区域总面积为552平方公里。
岳麓区与长沙老城隔江相望,在历史上是长沙的文化高地和风景胜地。先秦至汉代时在区境北部筑有北津城,同时期在区境内埋葬了诸多长沙王侯,为长沙王陵。晋代于岳麓山修建了麓山寺,被称为“湖湘第一道场”。北宋元符元年(1098年),析置善化县,岳麓区范围大多属之。宋明岳麓书院文脉昌盛,朱张会讲等事件使得湖湘学派扬名四海。民国元年(1912年),并善化县入长沙县。民国时期,岳麓山葬有众多湘籍政界人物与革命烈士。
1937年,长沙废区置镇,市郊设文艺、金盆、岳麓、会春4乡。“文夕大火”后,市郊改编为文艺、会春2乡,由长沙县管辖。1939年2月,裁撤长沙市政府,原市辖镇(乡)保甲划归长沙县政府管辖。1942年,恢复长沙市,设9镇,岳麓为其中之一。次年,改镇为区。
1949年8月,长沙和平解放,辖城东、城南、城西、城北、文艺、金盆、岳麓、会春8区。1950年3月30日,设立郊区,领导文艺、金盆、岳麓、会春四区。1956年5月,撤销市郊的文艺、金盆、岳麓、会春4个区(公所),将其辖乡并为7乡(文艺、金盆、雨花、岳南、岳北、会春、洪山)1镇(溁湾镇)。1958年9月,郊区建立万年红公社、东风公社、岳麓公社3个公社。1959年,郊区撤销,岳麓公社并入湘潭专区长沙县,长沙县随即划归长沙市。1960年3月31日,经湖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从长沙县划出岳麓公社,以此为基础设立了岳麓区。1960年4月,改称岳麓山人民公社。1961年9月,恢复岳麓区。1962年1月,恢复长沙市郊区建置。1974年1月6日,湖南省革委会批准,撤销岳麓区,其行政区域并入西区。1975年3月22日,岳麓区正式并入西区。
现在的岳麓区成立于1996年,区划调整后,岳麓区行政体制上继承原“长沙市西区”,辖原西区麓山路、银盘岭街道、桔子洲、望月村4个街道,原郊区岳麓山、望岳2个乡、东方红农场以及岳麓渔场和望城县天顶乡。行政区域现划分为桔子洲、望月湖、银盆岭、岳麓、咸嘉湖、望城坡、观沙岭、西湖和望岳街道办事处以及东方红镇和天顶乡,另外还有梅溪湖综合开发管委会和麓谷科技园。
下辖17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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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岳麓区下辖9个街道、1个镇、1个乡。2007年自天顶乡析置梅溪湖街道,2008年自望城县划入4个镇,2008年,岳麓区下辖10个街道,5镇1乡。另外有4个直属单位(非行政区划),分别为麓山景区、桔子洲景区、大学科技园和含浦科教园。2012年岳麓区辖14街道、3镇。
2010年,岳麓区现辖10个街道、1个乡、5个镇,共87个村、81个社区:全区常住总人口為801,861人(2010年人口普查),户籍人口625,527人(2009年)。
2012年
岳麓区现辖15个街道、3个镇、2个景区管理处、2个科技产业园
常住人口80.2万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岳麓区常住人口为1526641人,男性人口占比49.56%,女性人口占比50.44%,年龄结构中0-14岁占比16.93%,15-59岁占比71.5%,60岁以上占比11.57%,65岁以上占比8.01%。
2010年,GDP总量421.09亿元(合62.20亿美元),人均GDP为52,515元(7,758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34亿元(合19.40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82元(3,321美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59元(1,48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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