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于市辖区 · 行政区划代码 110114
昌平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的一个市辖区,位于市域西北部,属于北京四个城市功能区当中的城市发展新区之一,在规划上同时兼有中轴线北延长线、“多点”平原新城和生态涵养区的建设功能。區人民政府駐城北街道政府街19号。
全区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在气候条件上属于温带季风气候。曾被外界誉为“密迩王室,股肱之地”,有“京师之枕”的美称。
在昌平区境内出生并登记北京市户籍的居民,身份证号地址码为110221和110114。
地理概况
昌平区位于北京市西北部,地处太行山脉与燕山山脉交汇处。东邻顺义区,南邻朝阳区、海淀区和门头沟区,西接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北邻延庆区和怀柔区。
行政区划
全区共分为8个街道、4个地区(保留原镇建制)、10个镇和1个“以企代政”的镇级单位。
区划变迁
昌平自明朝初期开始有行政区划记载。
明初实行县领乡、乡领社(屯)、社领里(坊)、里领村(店)制。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县共划分为4乡、9社、8屯、18军屯,50里、2坊、162村、17店。
清代沿袭明制。清初,受“圈地”影响,无地民户增多,到康熙十二年(1673),昌平州设14里(坊、屯)、24军屯、272村(店)。到光绪十二年(1886),昌平州设14里、423村(店)。
中华民国初期,县行政区划实行区、乡、村三级,后为乡(镇)、村二级。
民国四年(1915)前后,县境内清河镇划归宛平县。1920年代建南口镇村。
民国二十五年(1936),全县设10区、293乡、413村。
民国三十一年(1942)1月,伪宛平县清河区一镇16村划归昌平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县国民党政权划全县为1城、7镇、30乡,458村。
抗日战争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1937-1949),中共领导的联合县设行政区划如下:
昌宛联合县初设1区至5区,后为6区,1945年设8区;昌宛房联合县佐公署设1至9区;昌宛怀设1区至5区。滦昌怀联合县初设1区至5区,后为4区。昌延联合县设三区、十三区、十四区、十五区,滦昌怀顺联合县设1至7区,辖276村;昌平县辖区西起平绥铁路(今京包铁路),北东分别与延庆、怀柔、顺义接壤,设1区至6区和小汤山镇。昌顺联合县设1区至14区和城关镇、南口镇、沙河镇、高丽营镇。辖区为平绥铁路以东,平古铁路(今京承铁路北京段)以西,北与延庆县接壤。
民国三十七年(1948)初,县境内横岭、镇边城、坊口、坊安峪四村由昌宛联合县划归怀来县,县一区北部、二、三、四区西部地区近百村由滦昌怀顺联合县划归怀柔县(黄花城、二道关、九渡河、渤海所、黄坎、慕田峪、茶坞等地)、顺义县。
1949年1月,将清河镇和西二旗、安宁庄、朱房、后屯、永泰庄、西三旗6村划归北平市军事管制区域十九区(今属海淀区)。大兴县的海鶄落、燕丹、白坊村划归昌平县。4月,将高丽营镇及所辖的河北、西关、南街、南后街、东关、玉石井、北后街、大队8村划归顺义县,昌平全县设9区、3镇、389个行政村。7月3日,将西北旺、东北旺、后厂、后营、上地5村划归北平市军事管制区域十六区(今属海淀区)。9月13日,将南口镇青龙桥小区及所属石佛寺、三堡、刘家沟、十八窑、黄土梁5个村划归延庆县。10月,将县辖董家沟、里长沟、景儿沟、慈母川、铁炉子、霹破石、沙塘沟7个村划归延庆县,延庆县的三堡村以南至南口镇铁道以北地区划归昌平县。
1950年4月,将顺义县高丽营镇及所辖8村划归昌平县。6月,全县设6区,389个行政村。10月,将黑龙潭风景区划归北京市十三区管辖(今属海淀区)。
1953年2月11日,6个区调为7个区。6月起,县行政区划实行区、乡、村三级,全县设6区、108乡镇、389个行政村。昌平、沙河、南口3镇直隶县。1955年1月,全县所属一至六区由数字相称改为地名相称,分别为城关区、南口区、沙河区、小汤山区、阳坊区、白庙区。
1956年2月14日,将高丽营镇及所属8村划归顺义县。8月,将108个乡、3个镇合并为32个乡镇,374个行政村。32个乡镇为昌平镇乡、老峪沟乡、高崖口乡、南流村乡、白羊城乡、前桃洼乡、亭子庄乡、阳坊乡、南口镇乡、南口村乡、龙虎台乡、马池口乡、白水洼乡、苏家坨乡、永丰屯乡、黑山寨乡、长陵乡、南邵乡、东崔村乡、百善乡、沙河乡、松兰堡乡、小汤山乡、上庄乡、兴寿乡、上苑乡、大东流乡、北七家庄乡、东小口乡、回龙观乡、平西府乡、雷家桥乡。后白羊城乡合并到南流村乡,龙虎台乡、南口村乡合并到南口镇。
1958年3月8日,将东小口乡及所属东小口、卢村、兰各庄、店上、单村、贺村、太平庄、中滩、陈营9个村划归海淀区。3月15日,雷家桥乡及所属的雷家桥、清河营、奶子房、沈家桥、沙子营、立水桥6村划归东郊区(今朝阳区),高崖口乡泗家水村划归京西矿区(今门头沟区)。8月,将海淀区北安河乡、温泉乡及其辖村划归昌平区。8月23日,成立红旗人民公社,为当时北京市郊区第一个人民公社。到9月6日,建立5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下辖26个工作站,290个大队,实行人民公社、大队两级行政区划。分别是十三陵人民公社(原卫星人民公社)、前进人民公社、东风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先锋人民公社。10月7日,将8月划入昌平区的北安河乡、温泉乡及其辖村,以及苏家坨乡和所辖的苏家坨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三兴庄、西小营、前柳林、后柳林、常乐村、大马坊、小马坊,永丰屯乡和所辖的永丰屯、大牛坊、东玉河、西玉河、小牛坊、小辛店、皇后店、东六里屯、西六里屯、亮甲店、屯佃、太舟坞、东埠头、杨家庄,白水洼乡和所辖的白水洼、梅所屯、永泰庄、南玉河、北玉河、皂甲屯、上庄、东小营、八家、前章村、后章村、西辛力屯、双塔、西闸,阳坊乡所辖的前沙涧、后沙涧、车儿营、聂各庄,回龙观乡所辖的唐家岭、土井(即先锋人民公社所属苏家坨、永丰屯、白水洼3个工作站)划归海淀区。阳坊工作站及其它辖村并入前进人民公社。11月24日,东风、红旗人民公社合并为小汤山人民公社,前进人民公社改为南口人民公社,全区设小汤山、南口、十三陵人民公社和国营北郊畜牧场、南口农场。12月24日,撤销南口公社、小汤山公社。
1959年4月,建立国营北郊农场。7月,成立国营十三陵农场。10月底至11月初,全区各人民公社对规模进行调整,十三陵公社分设城关公社,原东小口、沙河、北七家工作站与北郊农场合并成立沙河公社。11月,原划归海淀区的东小口乡及所辖9村重新划归昌平区(新都砖厂所占区域除外)。全区调整为南口、城关、十三陵、小汤山、沙河5个公社。
1960年7月,成立国营南口农场。到7月,全县设5个人民公社、26个工作站,292个大队(行政村)、两个国营农场。8月,沙河人民公社改称中越友好人民公社。9月15日,全县各乡镇调整设置,25个乡镇合并设1镇、4乡、312个行政村。
(本节为节选)
简介与章节文本来自中文维基百科条目《昌平区》(查看原文),以 CC BY-SA 4.0 授权; 区划代码来自国家统计局;传说的申报与编号来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