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 · 行政区划代码 1502
包头市(),简称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国务院批准之较大的市,位於內蒙古西南部,北臨戈壁沙漠與蒙古國接壤,南靠黃河河套平原。
包头市是中国北方工业重镇,是中国境内以冶金、稀土、机械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市,也是全国物流枢纽城市,屬内蒙古自治区区域中心城市,享有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中国制造业名城、中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榮譽。
包头市于2002年荣获联合国人居奖,2024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第八届全球地方政府和城市峰会中包头市入选“自然城市”。
关于包头市地名的由来,官方介绍通常认为是蒙古语“包克图”()发音“bûût”的汉译,意为“在鹿那边”,也是其蒙古文名称;第二种说法是蒙古语“博托”(,即“巴特尔”,意为“英雄”)的谐音,“博托”河指的是今天的东河槽;第三种说法是“泊头”的变音,意为停泊的码头,因包头旧城原是水旱码头。
需要注意的是“包克图”一词在内蒙古方言区更常读作“bûgt”,而相邻的鄂尔多斯土语则会读出尾元音(成为bûûtû/bûgtû),尽管蒙古文以此词做地名的地方很多,经由bûût(û)这一发音译成汉语“包头”的在内蒙古全境却仅此一例。
地区史
史前時期,以阿善文化为代表的先民就在阴山塬上以渔猎、采集为生业。考古發現證實了當地的原始人类活动遗迹,位于东河区以东15公里的阿善沟门的格膝盖沟,曾发掘出一处保存完好的新石器时代村落遗址和大量文物。
战国时期,赵武灵王于公元前306年(武灵王20年)筑九原城。前221年,秦统一中国,设九原郡。漢代属云中郡、五原郡。公元433年,鲜卑族建立北魏,设怀朔镇。後为突厥汗国与隋、唐两朝争夺的塞上,唐代为防御後突厥,在河套地区设立了东、中、西3个“受降城”,今境属之。
辽代,轄境属云内州。元初,包头地区的冶炼业、纺织业、陶瓷业开始兴盛,商业活动随之兴旺起来。屬中書省的净州路、德宁路。明初,為晋王藩地,属卫所制下的“者者口守御千户所”。明中后期,蒙古各部南下河套,包头老城以东地区成为土默特部游牧之地。清朝征服漠南蒙古後,又在顺治年间将乌喇特部迁至其西北。乾隆五年(1741年),在土默特地区建筑萨拉齐城,设协理通判,这是包头地区最早出现的行政建制。
城市史
清朝初年,包头市区辖境原为乌兰察布盟乌喇特三旗靠近归化城土默特的小型聚落,距乌喇特三旗驻牧地哈达玛尔(今分属阿嘎如泰苏木柏树沟嘎查哈德门沟和卜尔汉图镇哈德门村)约20至40公里,包头现今主城区则是当时乌喇特前旗的游牧地(今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驻地昔属伊克昭盟)。
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清廷於薩拉齊廳設包头镇,镇东为土默特地区,西、北为乌拉特地区。同治九年(1870年)前后,包头修筑城墙,辟东、南、西、东北、西北5座城门,基本形成了近代包头舊城的城市框架。
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時期,包頭鎮已发展成为區域皮毛集散地和水旱码头。民國十二年(1923年)平绥铁路通车,並於次年設包头設治局。民国十四年(1925年),包头设县。國民政府成立後,包头开始形成近代工业。1931年,开设包头电灯面粉公司和永茂源甘草公司。1934年,中、德兩國组织的“欧亚航空邮运股份有限公司”在包头修筑飞机场,开辟包头--宁夏--兰州航线,定期航班每周往返一次。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日军占领包头。日占期间包头归属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统治。1938年包头设市,1945年实行市县并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4年綏遠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合并,包头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辖市。
1955年,包头市被列为中国重点规划的8个城市之一,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受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工程中,内蒙古的5个建设项目全部位于包头市,包括2个热电厂建设项目、1个钢铁厂建设项目、2个军工厂建设项目。自此,包头市确立了其重工业基地地位。受苏联援建影响,在这一时期形成的包头市城市建设规划有明显苏式特色。
1958年,固阳县并入包头市,改稱固陽區。
1960年,原属巴彦淖尔盟的乌拉特前旗划归包头市。
1961年,重设固阳县。1963年,固阳县划归乌兰察布盟,乌拉特前旗划归巴彦淖尔盟。
1970年,乌兰察布盟所属土默特右旗、固阳县划归包头市。
1996年5月18日,乌兰察布盟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划归包头市管辖。
包头市境西临巴彦淖尔市,南邻鄂尔多斯市,东接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北抵蒙古国东戈壁省。辖区地处内蒙古高原西南部黄河北岸,黄河流经市境南缘。市区和下辖的固阳县中间有阴山山脉穿过,北部为蒙古高原低山丘陵,且中南部由属阴山山脉的乌拉山、大青山横亘,全市地势中部高,南北低。
位置
包头市位于北纬41°20′-42°40′,东经109°50′-111°25′,处河套平原前缘,南濒黄河,北界中蒙边界。全市管辖面积27768平方千米,南北最长处约235公里,东西最宽处约126公里,市区面积953.5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为247.14平方千米,城镇化率86.7%。
地形
包头市所在的内蒙古高原平均海拔约1000米,境内有阴山山脉的大青山、乌拉山(以昆都仑河为界),山峰平均海拔2000米,最高峰海拔2324米。全市由中部山岳地带、山北高原草地和山南平原三部分组成,呈中间高,南北低,西高东低的地势。
气候
包头属半干旱大陆性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季风影响严重。冬季严寒,夏季温暖。2002年包头市年均气温8.5℃,年最低气温-27.6℃,年最高气温40.4℃,年降水总量262.9毫米,年最大风速11.0米/秒,平均风速1.8米/秒,年日照时数2806小时,年平均相对湿度52%,全年沙尘天气12次。
现任领导
包头市四大机构现任领导人
机构 中国共产党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包头市委员会
职务 书记 主任 市长 主席
姓名 陈之常 董欣悦 刘旭 赵君
民族 汉族 汉族 汉族 汉族
籍贯 四川省大竹县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
出生日期 1999年3月(27岁)
就任日期 2025年7月 2025年1月 2026年6月 2024年1月
(本节为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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