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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地级

隶属于福建省 · 行政区划代码 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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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地级
行政区划代码
3504
所属
下辖
11 个下级行政区

简介

三明市(闽中语三明话:),別称闽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福建省西部。市境北接南平市,东临福州市,南界泉州市、龙岩市,西毗江西省赣州市、抚州市。地处武夷山脉东麓,戴云山西缘,中部为玳瑁山余脉,地貌以低山丘陵为主、以闽江支流沙溪、尤溪、金溪自西向东流贯,市政府驻新市北路412号。三明是福建省重要的工业基地,福建省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拥有全国唯一的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

历史

秦汉时期,三明境域先后属闽中郡和冶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设立将乐县、绥安县(绥安县于东晋义熙元年即405年改为绥城县,至唐贞观三年即629年最终废置后未再恢复建制),隶属建安郡。

东晋义熙元年(405),升沙戍堡为沙村县,是为沙县设县之始;后于唐武德四年(621)改称沙县,先后隶属建安郡、建州。

唐朝开元十三年(725),将沙县西部原黄连峒地带之黄连镇升格为黄连县,后于天寶元年(742)改名为宁化县,隶属临汀郡;开元二十九年(741)在原尤溪山峒地带设置尤溪县,隶属福州。

五代十国南唐中兴元年(958),将原绥城县地之永安场、归化场分别升格为建宁县、归化县(后归化县于宋元祐元年即1086年改名泰宁县),隶属建州。

宋朝元符元年(1098),析宁化县地设置清流县,隶属汀州。

明朝景泰三年(1452),析沙县新岭以南地、尤溪宝山以西地设置永安县,隶属延平府;成化七年(1471),析宁化、清流、将乐、沙县4县地设置归化县,隶属汀州府(后于民国22年即1933年4月改名为明溪县);嘉靖十四年(1535),析尤溪、永安、漳平和德化地设置大田县,隶属延平府。隆庆元年(1567),析龙岩、大田、永安地置宁洋县,隶漳州府。

清代基本沿明制,设福建布政使司,辖9府2州。雍正十二年(1734),大田县改隶永春直隶州。

民国初年,改府为路,并改厅、州为县。三明境域属北路观察使署。民国3年(1914年),改路为道,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尤溪县、建宁县、永安县统属建安道;宁化县、清流县、归化县、宁洋县统属汀漳道;大田县属厦门道。

民国17年(1928年),废道制,实行新的省、县制,各县直隶福建省政府。

自民国16年(1927年)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在宁化、清流、归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永安、尤溪、大田等县进行革命活动。进入20世纪30年代前期,境域内红、白两种政权、两种行政区域并存,并普遍建立工农政权苏维埃政府。各县苏维埃成立及存续时间为:宁化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于民国20年(1931)11月,存续至民国23年(1934)12月;清流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于民国21年(1932)8月,存续至1934年11月;彭湃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于民国22年(1933)8月,存续至1934年12月;泉上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于1933年8月,存续至1934年12月;归化先是于1931年7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后于1934年1月成立县苏维埃政府,存续至当年10月;建宁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于1932年10月,存续至1934年5月;泰宁先是于民国20年(1931)6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后于民国22年(1933)11月成立县苏维埃政府,存续至1934年3月;将乐先是于民国20年(1931)6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民国22年(1933)8月后相继成立各区苏维埃政权,民国23年(1934)2月红军再度解放将乐县城时又重新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存续至当年3月;沙县于民国23年(1934)1月成立县苏维埃政府,存续两个月;永安于民国23年(1934年)5月初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存续1个月。

民国22年(1933)11月,“闽变”发生,国民党十九路军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下辖闽海、延建、兴泉、龙汀4省及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三明境域的沙县、将乐县、尤溪县、永安县、泰宁县、建宁县属延建省;清流县、明溪县(原归化县)、宁化县、宁洋县属龙汀省;大田县属兴泉省。民国23年(1934),“闽变”失败,4省撤销。

民国23年(1934)7月,改组后的福建省政府实行行政区督察专员制,将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区。三明境域的沙县、尤溪属第三区(称南平专署);大田属第四区(称仙游专署);永安、宁洋、清流、明溪、宁化属第八区(称长汀专署);将乐、泰宁、建宁属第九区(称邵武专署)。民国24年(1935)10月,又将全省原划分的10个行政督察区缩并为7个行政区。尤溪县、永安县、将乐县、沙县属第二行政区;大田县、宁洋县属第六行政区;宁化县、明溪县、清流县、建宁县、泰宁县属第七行政区。

民国27年(1938)4月,省政府内迁永安。6月,省保安处、县政人员训练所、三青团等一些国民党党、政、军机构相继迁到三元、梅列。民国28年(1939)2月,为便于管理,福建省政府决定以三元镇为中心,划出人口万余人的各乡,成立三元特种区,辖三元城关、列东、列西等地,仍视为沙县境内的一部分。民国29年(1940)8月,由于三元特种区辖境小,财政入不敷出,遂将原沙县、永安、明溪3县属地各划出部分并入三元特种区,成立三元县。全县土地面积为1031平方公里,人口约38万人,隶属第二行政区。

民国35年(1946)9月,全省行政区调整为9个行政督察区。三明境域的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尤溪县仍属第二区(南平专署);宁化县属第七区(长汀专署);永安县、宁洋县、大田县、清流县、明溪县、三元县改属第九区(永安专署)。民国36年(1947),全省行政区又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永安专署改称第六区,三明境域各县隶属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49年冬至1950年春,三明境域各地先后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掌控,分属龙岩、永安、南平专署。

1950年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在永安县设立专(市)级建制的省督察机关即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4月,改称永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下辖三元县、永安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宁洋县、德化县(同年10月27日划归晋江专区)。

1956年6月,永安专署撤销。7月间,三元、明溪2县合并成立三明县,隶属南平专署。永安县、清流县、宁化县、宁洋县(1956年7月9日国务院第34次会议决定撤销)隶属龙岩专区;大田县隶属晋江专区。

1958年4月,三明辟为重工业基地后即成立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为党政合一领导机构,负责领导三明工业区的工业建设以及各项市政建设与管理工作,直属省委、省人委领导,并与南平地委、行署双重领导三明县。

1959年2月,经中央批准,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与三明县机构合并,成立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省辖)。

1960年1月,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改名为三明市人民委员会(为省辖三明市)。

1961年11月,恢复三明县建制,辖区为原明溪县行政区域。同月,清流、宁化、永安3县从龙岩专区划归三明市,辖区扩大为4县。

1963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三明专员公署,专署下辖三明市(县级市)、三明县、永安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同月从晋江专区划入),共计1市5县。

1964年4月,三明县恢复为原明溪县名。

(本节为节选)

下辖区县(11)

同属「福建省」的其他地区

数据来源

简介与章节文本来自中文维基百科条目《三明市》(查看原文),以 CC BY-SA 4.0 授权; 区划代码来自国家统计局;传说的申报与编号来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