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行政区划代码 513201
马尔康市()位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部,东以鹧鸪山垭口与理县接壤。地跨东经101°17'-102°41',北纬31°35'-32°24'。市政府驻马尔康镇,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是川西北交通、贸易中心。人口大约6万,为嘉絨人聚居区。
馬爾康市古為冉隴之地。秦朝時,屬湔氐道轄地。兩漢隸汶山郡。唐宋兩朝時期,曾屬羇糜32州。元朝時,隸吐蕃宣慰司。明朝永樂年間,屬雜穀安撫司。清朝乾隆年間,屬理番直隸廳,嘉慶年間屬雜穀直隸廳。民國時期,屬理番縣(理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马尔康市属于卓克基、梭磨、松岗和党坝四个土司的管辖区,故被称为“四土地区”。马尔康以当地的寺庙而得名,其含义可能是“香火旺盛之地”。1953年建立马尔康办事处,1955年设立马尔康县,2015年10月,国务院批准马尔康撤县设市。
当地嘉絨人使用四土话,為嘉绒语的一种方言。市内主要居住着嘉绒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其列為藏族的支系。「嘉绒」系“嘉尔莫查绒洼绒”的简称,意为住在嘉莫墨尔多山周围气候温和的河谷地带的居民。
嚴重意外
下辖3个镇、10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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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为川西北高原南缘高山峡谷地带,山原约占面积65%,高山峡谷约占35%。主要河流有:梭磨河、脚木足河、茶堡河和大金河,全属于大渡河的支流。马尔康属副热带高原型气候,四季分明,夏凉而湿润,冬温和并干燥。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0.6℃,最热月(7月)16.1℃,年均降水786毫米。
以农、林业为主。农业主产青稞、小麦等。
在八世纪中,白若杂纳大译师因为受吐蕃皇后的迫害而被流放到马尔康市的卓克基镇附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卓克基土司官寨、哈休遗址、大藏寺、甲扎尔甲山洞窟壁画、直波碉楼、茶马古道-婆雍古道。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西索民居、草登寺院、脚木足河流域古遗址群、莫斯都岩画、昌列寺小经堂、新木底寺佛塔。
阿坝蜂蜜: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由阿坝中蜂采集森林山野千余种野山花及百余种中药材花的蜜充分酿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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