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
隶属于昆明市 · 行政区划代码 530126
简介
石林彝族自治县(撒尼彝文:),原名路南彝族自治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的一个彝族自治县,位于昆明市的东南部,是昆明市下辖的一个远郊县,与曲靖市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接壤。全县面积1,680平方公里,2021年户籍总人口25.5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36.66%,彝族撒尼人是主要的原居民族。
石林县是云南省政府确定的解放战争时期革命老区县之一《石林彝族自治县志1989—2000》, 第15页,在1956年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现辖有3街道、3镇和1乡共7个乡级行政区。撒尼人创造了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石林县拥有“歌舞之乡”、“摔跤之乡”等美誉,也是著名彝族叙事诗《阿诗玛》的故乡,彝族火把节被称为“东方狂欢节”。撒尼刺绣、摔跤、大三弦舞和《阿诗玛》被列入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著名歌曲《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的创作地即为石林。
石林县是云南省重要的旅游县份,2017年接待游客650万人,县内的石林风景名胜区是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风景区面积占全县面积的五分之一以上。石林也是全国烤烟及奶山羊生产基地县,近年在花卉产业拥有较大发展,农业在自治县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词源
石林彝族自治县原名路南彞族自治县,常简称作路南县。“路南”作为地名始于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设立的路南州,取“中路三万户府三万户府为落蒙、罗迦(今澄江)、末迷(今曲靖),石林属落蒙万户府,至元七年(1270年)三万户府合并为中路总管府。之南”之意。1998年向国务院申报更名时,论证材料认为“路南”并非按方位得名,而是指原“路甸”人民为南宋遗民,属元朝四等人制中的“南人”,“路南”一词取义于“澄江路统治下的南人”,“路南”这一地名带有民族歧视烙印《石林彝族自治县志1989—2000》, 第20页。
“路南”的彝语地名读作“鲁乃”,鲁为“石头”,乃为“黑色”,意即“长满了黑石头的地方”;彝语地名也作路甸,路为“城”,甸为“平坝”《中国国情丛书——百县市经济社会调查:路南卷,第68卷》, 第2页。南诏以前,石林一带的彝族先民形成了以血缘宗支为基础的部落,称为落蒙部(又作“洛濛部”《云南石林旧志集成》>>乾隆《路南州志》, 第198页),“落蒙”最初是部落首领的名字,后以人名为地名,在彝语里“落”意为虎,“蒙”是强悍威猛之意,“落蒙”一词即为“威猛的老虎”《石林彝族自治县概况》, 第26页。
历史
史前至清末
考古结果表明,早在80万年前石林就有人类繁衍生息。石林地区夏商时属梁州域,战国属楚、滇国域《云南石林旧志集成》>>康熙《路南州志》, 第108页。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汉王朝在云南地区始置郡县,石林属牂牁郡谈稿县李埏,《不自小斋文存》, 第555页(另一说益州郡律高县马标,民国《云南省路南县志》, 第16页此处有争议,经《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志》编者研究,认定应为谈稿县。《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政志》, 第53页)。蜀汉时期诸葛亮南征,将石林地区纳入统治,仍设谈稿县,隶建宁郡。南朝梁陈后为爨部地,唐初隶南宁州泉麻县和陇堤县(后南宁州更名朗州)李埏,《不自小斋文存》, 第558页,开元年间始现“路甸”一词《路南彞族自治县志》, 第13页。南诏和大理国时先后为拓东节度和善阐府落蒙部(落蒙部为黑爨部后裔天宝之前称“黑爨”,天宝之后称“落蒙”。)地邵献书,《南诏和大理国》, 第76页李埏,《不自小斋文存》, 第560页李埏,《汉夷杂区社会研究:民国石林社会研究文集》, 第30页,后期隶石城郡《中国国情丛书——百县市经济社会调查:路南卷,第68卷》, 第3页段玉明,《大理国史》, 第111页。落蒙部于公元742年在今石林学地山筑有“撒吕城”,为如今县城建城之伊始《石林彝族自治县概况》, 第25页。元宪宗五年(1255年)设落蒙万户府(又作“洛濛万户府”),由大元帅兀良哈台领有,辖原落蒙、落温、师宗和弥勒四部地李埏,《不自小斋文存》, 第564页,实行土官制度。至元七年(1270年)落蒙与邻近的罗迦、末迷万户府合并为中路总管府,治落蒙。中路总管府在至元十三年(1276年)分为澂江路和曲靖路,落蒙部改为路南州周振鹤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元代卷》, 第199页,置土知州,土司为秦氏,领有邑市(今宜良县古城)、弥沙(今宜良县马街)二县,隶澂江路李埏,《不自小斋文存》, 第565页。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弥沙县并入邑市县,仍隶路南州。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路南州随澂江路达鲁花赤降明,延续元建制,隶澂江府,同年设立云南前卫,路南为驻地之一;四年后设前卫屯军,路南州设三屯(路南屯、古城屯和邑市屯),自此大量内地汉人迁入石林。成化十三年(1477年),原土官病故,云南巡抚都御史委派流官知州,完成改土归流过渡。弘治三年(1490年)废邑市县,路南州不再辖县郭红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 第199页。清朝沿袭明制为路南州,隶迤东道澂江府傅林祥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第551页傅林祥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第557页,军事上属临元镇分防区,有把总一名李埏,《不自小斋文存》, 第577页。康熙四年(1665年),路南州以秦祖根为首参加反清统治的滇中起义,遭吴三桂镇压民国《云南省路南县志》, 第17页。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取消明时的屯田制度,屯赋并入州内李埏,《不自小斋文存》, 第578页。清中前期的石林境内采铜业较发达,年产铜矿25万斤,占全省份额的十分之一。咸丰七年(1857年),赵发等人在风口坡(今属弥勒市)发动农民起义,隔年一度攻占路南城,起事三年后被清廷镇压扑灭《路南彞族自治县志》, 第15页。鸦片战争之后,清廷内政和外交失败,石林境内人民生活水平开始不断下降,由于长期战乱和同治年间的瘟疫,县境人口减少一半以上。
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2年(1913年)1月改路南州为路南县,北洋政府时期隶属于滇中道傅林祥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 第306页。民国16年(1927年)云南省废除道制,路南县由省政府直辖傅林祥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 第302页,民国35年(1946年)划归云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傅林祥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 第319页。民国17年(1928年),路南县公署改称路南县政府,知县改称县长路南州时期称为州公署和知州,改土归流前州公署称为“州府”。《路南彞族自治县志》, 第612页。
民国12年(1923年),路南在京学生张炽等三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于民国16年(1927年)被中共云南特别支部委派赴路南发展工作,成立“云南省妇女解放协会路南分会”、“路南县农民协会”等组织《路南彞族自治县志》, 第554页。民国19年(1930年),中国国民党开始筹建国民党路南县地方组织,次年1月1日成立“中国国民党云南省路南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历经多次易名,到民国28年(1939年)改为“中国国民党云南省路南县党部”《路南彞族自治县志》, 第581页。民国34年(1945年),联大、云大、民青的中共地下党员共十五人组成“圭山少数民族服务队”进入圭山地区开展活动《路南彞族自治县志》, 第20页。
(本节为节选)
国家级非遗 · 地方传说
阿诗玛
编号 Ⅰ-28 · 2006(第一批) · 新增项目 · 申报: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是流传于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彝族支系撒尼人的叙事长诗。它使用口传诗体语言,讲述或演唱阿诗玛的故事。阿诗玛不屈不挠地同强权势力作斗争的故事,揭示了光明终将代替黑暗、善美终将代替丑恶、自由终将代替压迫与禁锢的人类理想,反映了彝族撒尼人“断得弯不得”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阿诗玛》的原形态是用撒尼彝语创作的,是撒尼人民经过千锤百炼而形成的集体智慧结晶,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它主要流传于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彝族撒尼人聚居区,分为南北两个大同小异的流派。《阿诗玛》以五言句传唱,其中使用了伏笔、夸张、讽刺等手法和谐音、顶针、拈连、比喻等技巧,内容和形式完美统一。其作为叙事诗可讲述也可传唱,唱调有“喜调”、“老人调”、“悲调”、“哭调”、“骂调”等,传唱没有固定的场合,可在婚嫁、祭祀、葬仪、劳动、生活等多种不同场合中传唱、讲述。《阿诗玛》自20世纪50年代初在有关刊物上发表汉文整理本以来,被翻译成英、法、德、西班牙、俄、日、韩等多种语言在海外流传,在日本还被改编成广播剧、歌舞剧、儿童剧等艺术形式。在国内,《阿诗玛》被改编成电影及京剧、滇剧、歌剧、舞剧、撒尼剧等在各地上演。中国第一部彩色宽银幕立体声音乐歌舞片《阿诗玛》,于1982年获西班牙桑坦德第一届国际音乐最佳舞蹈片奖。随着生活方式、教育体制以及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的社会空间的改变,《阿诗玛》的传承正面临着危机。
下辖乡镇 / 街道(7)
- 鹿阜街道
- 石林街道
- 板桥街道
- 西街口镇
- 长湖镇
- 圭山镇
- 大可乡
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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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代码来自国家统计局;传说的申报与编号来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