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于吉林省 · 行政区划代码 2224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简称延边州或延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下辖的中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也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的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的中朝邊境,州府位于延吉市。州境西与白山市、吉林市相连,北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毗邻,东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南隔图们江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相望。地处长白山北段,群山绵亘。西部为威虎岭、牡丹岭,南部为甑峰岭、南岗山,中部为英额岭、盘岭,北部为哈尔巴岭、老松岭。长白山天池位于州境西南。图们江为南缘中朝界河,松花江、牡丹江发源于西部,绥芬河发源于东部。全州总面積43,329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人口194.17万,其中朝鲜族佔人口总数的36.4%,有“礼仪之乡”、“歌舞之乡”、“教育之乡”、“足球之乡”之称。
延边是中国主要木材产区之一,森林覆盖率为80.04%。延边林区是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和牡丹江“四江”的发源地。延边野生中药材资源丰富,其所在的长白山地区是中国三大中药材基因库之一。延边人参的产量占到中国人参产量的80%,并拥有颇具规模的人参加工工业龙井市是苹果梨的原产地,被命名为“苹果梨之乡”,是中国首批百家特产乡之一。2002年,延边苹果梨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延边黄牛是中国五大地方良种牛之一。延边是中国北方著名的“水稻之乡”。延边大米已获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延边地区是中国革命老区,是抗日战争时期东满各抗日根据地所在地,解放战争时期的主战场和大后方,抗美援朝时期的前方阵地。无数延边各族人民在各历史时期,为中国革命献出了生命。延边地区几乎村村都立有烈士碑。1986年,贺敬之到访延边时曾写下“山山金达莱,村村烈士碑。红心振双翼,延边正起飞”的诗句。
古代
早在26000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延边地区就已出现原始人类“安图人”。有文字记载的生活在延边地区的最古老居民是濊貊人。汉代,南至图们江,东至日本海,北至兴凯湖的地区是北沃沮之地。公元前27年,高句丽灭沃沮,在珲春设“栅城”。延吉市长安城子山城址,和龙市长仁江北古墓群都是高句丽遗址。668年,高句丽被唐与新罗所灭。698年,大祚荣在高句丽故地建立震国,定都今敦化敖东城。713年,被唐册封为渤海郡王之后,改国号渤海国。敦化敖东城、和龙市西古城、珲春市八连城等延边许多地区都有珍贵渤海文物出土。
926年,契丹灭渤海,在其地设东丹国。928年,东丹国迁都东京(今辽阳),延边地区的渤海人被强迫移居到辽阳一带。982年,辽废东丹国,在其全境设五道,延边隶属东京道。渤海人被迁出后,延边地区成为女真人的聚居地,辽在此设有蒲卢毛朵部大王府、长白山女真大王府等管理。1121年,金灭辽后,设立六京十九路。延边东南属海兰路,西北与西南属会宁府和上京路管辖。元代,延边属辽阳行省开元路。
明朝于1388年平定整个中国东北地区,1409年设立奴儿干都司。延边地区隶属于奴儿干都司。后金崛起后,延边地区隶属于后金。1636年,后金改国号为“清”。当时延边地区居住的是东海女真的瓦尔喀和库尔喀等部。1644年,清朝以保护其祖先发源地为由,将兴京(新宾)以东,伊通州以南,图们江以北划为封禁区。1875和1881年,清廷相继解除了对鸭绿江、图们江流域的封禁。1881年,清政府在珲春设立招垦总局,并把图们江以北长700公里、宽45公里的龙峪地区划为朝鲜族人专垦区。
中華民國時期
1913年2月,中华民国改原吉林省东南路兵备道台公署为吉林省东南路观察署,管辖延吉、和龙、珲春、汪清、敦化等8县。1914年6月,东南路观察署改名为延吉道尹公署。1929年2月,裁延吉道尹公署,设延吉交涉署,监督延吉、珲春、和龙、汪清4县行政和外交事务。同年9月,裁延吉交涉署,设延吉市政筹备处和延、珲、和、汪四县行政督察公署。
1931年,日本武装侵占东三省后,于1932年3月1日,扶植成立“满洲国”。1934年12月,满洲国在延边地区设立间岛省,治于延吉,管辖延吉、珲春、和龙、汪清和安图5县,1934年10月,一度设总省建制。间岛省归东满总省(治于牡丹江)管辖。1944年,总省建制被撤销,间岛省被恢复。
1945年8月19日,苏联红军和东北抗日联军延边分遣队进驻延吉。20日,间岛临时政府成立。10月20日,中共成立延边委员会。11月中旬,中共吉林省工委撤销了中共延边委员会,成立中共延边地方委员会。11月20日召开延边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吉林省延边政务委员会,并设立延边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接管间岛临时政府,改间岛市为延吉市。1946年1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将吉林省和辽宁省合并,成立吉辽省委,迁驻延吉市,1948年3月,迁回吉林市。省委在延边设立延边地委管辖延吉、和龙、珲春、汪清4县,另设吉敦地委管辖敦化、安图、额穆、蛟河4县。1947年2月22日,延边专区和吉敦专区合并为吉东专区,吉敦地委和延边地委合并为吉东地委。1948年3月27日,吉东专区改名为延边专区,中共吉东地委也改为延边地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延边地区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开始实行少数民族自治。1952年8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2年8月29日至9月3日,延边各族各界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在延吉市召开。会议经政委院批准,成立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辖延吉、和龙、珲春、汪清、安图5县。会议一致通过《吉林省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和《吉林省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条例》。9月3日,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成立大会在延吉市召开。1955年4月,中共吉林省委和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将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改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朱德海被选举为州长。195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吉林专区敦化县被划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965年5月,图们镇从延吉镇分离出来,成立图们市。1985年,敦化县升级为敦化市。1988年,珲春和龙井撤销县建制,设立珲春市和龙井市。1993年,和龙县升级为和龙市。
1958年,延边同全国一样受“大跃进”思潮和随之而来的饥荒的影响,经济建设受到极大挫折。1960年代初,延边经济得到恢复。1957至1962年3月,在全国开展“反右派斗争”期间,延边开展了“民族整风运动”,朝鲜族干部提出的意见和维护本民族正当权益的言论被当做“右派言论”和“地方民族主义”受到批判。1966至1976年十年文革内乱期间,延边成为重灾区之一,民族区域自治名存实亡。延边发生了“修正主义特务案”、“叛国暴乱案”、“朱德海案”等众多冤假错案。朝鲜语被否定为“无用”的“四旧”。使用朝鲜语被批判为“修正主义”和“投降主义”。朝鲜族教育体系也被诬陷为“修正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文革结束后,延边各方面逐步得到恢复。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两个凡是”的思想进行批评,并确定了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路线。延边依靠地处邊境,临近朝鮮半島、日本的优势全方位推行对外开放。
(本节为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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