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于河南省 · 行政区划代码 4110
许昌市,简称许,古称颍昌府、许州,別称莲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市境北临郑州市、开封市,东接周口市,南界漯河市,西毗平顶山市。地处伏牛山低山丘陵区与豫东平原交接带,地势西高东低。主要河流有颍河、清潩河、双洎河等。全市总面积4,979平方公里,总人口为438.1万人,许昌是河南省经济强市,先后被评被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宜居城市。市人民政府驻魏都区建安大道1516号。
古為許國,後為楚國所滅。秦朝設颍川郡,许县隶之。历史上的许昌是群雄逐鹿之地,東漢末年,曹操挾汉献帝刘协到许县,此地因此成为东汉的首都。曹丕建立魏朝时,定都洛阳,取“汉因许而亡,魏因许而昌”之意,将许县改称许昌县。1947年,中共政权以许昌县县城,设立县级许昌市。1986年2月10日,撤销许昌地区,许昌市升级为省辖市(地级)。原县级许昌市辖区为魏都区。
2007年12月17日在许昌县灵井镇发现了距今8万—10万年较完整的古人类头盖骨化石,被命名为“许昌人”。在学术界有了“欲探华夏祖,必访‘许昌人’”的说法。
先秦至漢朝
殷商时期许昌分布著有历(今禹州市境内)、有熊氏(今长葛市境内)、昆吾(今许昌县境内)、康(今禹州市境内)等诸侯国和部落。周初分封姜姓許氏于此为许国,国君为許文叔。春秋战国时期许昌先后为郑、楚所据(许氏族人后被楚国迁到叶县)。分属韩、魏、楚。秦王政十七年(前230年),秦置颍川郡,治阳翟(音狄,今禹州市)。颍川郡辖12县,许县(今许昌县)、阳翟县(今禹州市)、长社县(今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属之。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析许县,置颍阴县(治今魏都区)。许县、颍阴县、阳翟县、长社县(治今长葛市老城)、鄢陵县(治今鄢陵县彭店乡古城村)、襄城县均属颍川郡。建安元年(196年10月7日),漢獻帝在曹操的指引下將都城自洛阳搬遷至其勢力内的許縣《後漢書》卷9:庚申,遷都許。,大興土木並改稱許都,成為全國首都直至220年漢魏禪代。
三国至清末
三国时期,魏称颍川郡,属豫州,许昌县、颍阴县、鄢陵县、长社县等皆属颍川郡。许昌为魏五都之一。魏黄初二年(221年),文帝曹丕以“汉亡于许,魏基昌于许”,改许县为许昌县。元代许昌仍为州,长社、长葛、襄城县属之。鄢陵属开封府。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长社县,并入许州,领4县,长葛、襄城属之。许州、钧州均隶开封府。万历三年(1575年)钧州改为禹州。明末李自成起义军将禹州改为均平府。清初,许州、禹州属河南省。雍正二年(1724年)许州升为直隶州,长葛属之。鄢陵属开封府。雍正十三年(1735年)许州升为许州府,临颍、郾城、襄城、长葛、密县(今新密市)、新郑属之,乾隆六年(1741年),仍复许州为直隶州,县均属之。
中華民國大陸时期
中华民国建立后,许州改为许昌县,改禹州为禹县,与长葛县均属河南省豫东道。鄢陵县直属河南省。1926年,废道为区,许昌为河南省第二行政区,治许昌(今魏都区)。长葛、禹县属河南省第一行政区,治郑县(今郑州市)。鄢陵直属河南省。1932年,许昌为河南省第五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驻许昌,辖许昌、鄢陵、襄城等9县。长葛、禹县属河南省第一行政区。1944年5月,长葛、许昌、鄢陵、禹县先后被日本占领。同年10月,八路军进入豫西,建立了禹密新(今禹州市、新密市、新郑市三地交界处)、禹郏(今禹州市、郏县交界处)根据地。1945年5月,八路军冀鲁豫部队在鄢陵、扶沟交界处开辟了水西根据地。同年8月日本投降,许昌复为国民政府河南省第五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驻许昌(今魏都区),辖许县、鄢陵、襄城等9县。长葛、禹县仍属河南省第一行政区。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1947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许昌县。1948年初至1949年期间,经过临时政府阶段后,今许昌市境内分属豫苏皖区五专署、豫西行署五专区。
1949年2月,成立许昌专区(专员公署驻许昌市),辖许昌市(县级,今魏都区)、许昌县、长葛、鄢陵、临颍,漯河市、郾城县、舞阳、叶县、襄城、禹县、郏县、宝丰、鲁山、临汝(今汝州市),计15个县市。
1953年1月,淮阳专区所属周口市及扶沟、商水、西华三县划入许昌专区(后于1965年5月划出并置为周口专区)。1954年9月,临汝县划出到洛阳专区。1958年12月,平顶山市划入许昌专区(后于1964年3月划出并置为平顶山特区)。
1960年,撤销许昌县,并入许昌市(县级)。1961年10月,恢复许昌县建制。1964年3月,平顶山市改称平顶山特区,从许昌专区划出。1965年5月,扶沟、西华、商水3县划出到周口专区。
1970年,许昌专区改称许昌地区,辖禹县、长葛县、许昌县、鄢陵县、临颍县,郾城县、舞阳县、襄城县、叶县、宝丰县、鲁山县、郏县12县和许昌市(县级)、漯河市。
1979年,舞钢区从平顶山市划入许昌地区。1982年11月复划出到平顶山市。1983年10月,许昌地区所属的鲁山、宝丰、叶县划出到平顶山市。
1986年2月10日,中共河南省委【豫文(1986)5号】文件指示,“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许昌地区,许昌市升为地级市”,同时公布中共许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配备情况。原县级许昌市所辖的6个办事处和4个乡划为一个市辖区,作为一级财政,享受县级待遇,即魏都区。
1986年5月30日,中共许昌地委、行署接到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许昌地委、行署停止办公的批复》。1986年6月1日起,新许昌市委、市政府正式办公。地级许昌市下辖魏都区、许昌县、长葛县、鄢陵县、禹县。襄城县、郏县划出到平顶山市。漯河市及舞阳、临颍、郾城三县划出,改置为地级市漯河市。
1988年6月25日,禹县改为禹州市。1993年12月14日,长葛县改为长葛市。1997年8月25日,襄城县整建制从平顶山市划归许昌市。2016年11月,撤销许昌县,设立许昌市建安区。
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部,东邻周口市,西接平顶山市,南界漯河市,北依省会郑州市,距离省会80公里。地处东经113°03′~114°19′、北纬33°16′~34°24′。
地形地貌
许昌属伏牛山余脉向豫东平原的过渡带,东西长124公里,地势由西向东倾斜。西部为伏牛山余脉的中低山丘陵地带,最高海拔1150.6米。中部为基底构造缓慢上升和遭受剥蚀而形成的岗区,中东部均为黄淮冲积平原,最低海拔50.4米,境内75%的面积为平原,25%的面积为山岗,境内较大的河流有北汝河、颖河、双洎河和清泥河,水资源总量年平均5.1亿立方米。
气候
许昌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热量资源丰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多旱、涝、风、雹等气象灾害。全市四季气候总的特征是: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炎热雨集中;秋季晴和气爽日照长;冬季寒冷少雨雪,历年年平均气温在14.3℃~14.6℃,日照2280小时,年平均降雨量671.1—736.0毫米,无霜期21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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