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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地级

隶属于西藏自治区 · 行政区划代码 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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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地级
行政区划代码
5403
下辖
11 个下级行政区

简介

昌都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區下辖的地级市,傳統上屬於康區。位於西藏自治區東部,地處橫斷山脈和金沙江、瀾滄江、怒江三江流域,素有「藏東明珠」的美稱。自清末改土歸流置昌都府以來,昌都便一直是昌都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享有「藏東門戶」的盛譽。常住总人口76.09万人,市人民政府駐卡若区。

历史

清朝时期,昌都地区受帕巴拉活佛的政教合一统治。

地理

位置境域

昌都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澜沧江上游,是西藏自治区的东大门,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地处三河一江地区(昂曲、扎曲、色曲、澜沧江),藏语意为“水汇合口处”。

昌都位于东经93°6′-99°2′,北纬28°5′-32°6′之间,东与四川省甘孜州的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巴塘县四县隔江相望,东南与云南省迪庆州的德钦县接壤,西南与林芝市毗邻,西北与那曲市相连,北面与青海省的玉树州交界。总面积为11万平方公里,占西藏自治区总面积的8.9%。

地貌

市境内地势西北部高,山体较完整,分水岭地区保存着宽广的高原面;东南部低,山体被切割成星罗棋布状。谷地由北向南逐步加深,岭谷栉比,河谷深切,仅有零星残存的高原面。高原主要颁布在他念他翁山北段和宁静山,海拔在4000~4500米以上,最高处是位于边坝县境内的念青唐古拉山脊,海拔高达6980米;在北纬30°以南,为典型的高山峡谷区,河谷底海拔2500~3500米,最低处是芒康县的金沙江河谷,海拔仅2296米。

市境内山脉为南北走向,三条大江与三列山脉相间分布,平行骈走。从西向东依次是伯舒拉岭、怒江;他念他翁山、澜沧江;达玛拉山-宁静山、金沙江。山脉海拔多在4000~5000米左右,山脉之间有深邃的河谷,山岭与河谷的高差达1000~2000米。独特的自然地貌和地形结构,使雄美壮美的青藏高原愈加多姿多彩。

湖泊

昌都市境内湖泊数量不少,但规模很小,超过10km2的湖泊,仅有莽错(面积18平方千米,海拔4310米)和然乌湖(面积含安贡错18.4平方千米,海拔约3800)2个。

(本节为节选)

下辖区县(11)

同属「西藏自治区」的其他地区

数据来源

简介与章节文本来自中文维基百科条目《昌都市》(查看原文),以 CC BY-SA 4.0 授权; 区划代码来自国家统计局;传说的申报与编号来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