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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地级

隶属于西藏自治区 · 行政区划代码 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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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地级
行政区划代码
5406
下辖
11 个下级行政区

简介

那曲市(,意思为“黑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市人民政府驻色尼区浙江西路3号。面积39.23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約51万人,其中藏族占96.77%。2018年5月7日建市,是中國陸地面積最大的地級市,占全西藏自治区面積的29.3%,與瑞典相當。

历史

“那曲”因境内那曲(怒江上游)而得名,旧译“黑河”(『那』為藏語黑的意思,『曲』就是藏語的河,所以意譯為黑河),明末清初和硕特蒙古称喀喇乌苏,清代作哈拉乌苏、喀拉乌苏,为“那曲”这一藏语地名的蒙古语翻译(“喀拉”为黑,“乌苏”为水)。那曲历史悠久,从20世纪50年代,地质学家和考古学家就在藏北高原发现许多打制石器,其形状和制造工艺,普遍带有游牧文化的特征,基本上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或晚期的文化遗物,距今大约1-5万年。那曲地区明确见于史料最早的,便是古老的象雄政权,在汉文史籍中称之为羊同。在藏文史籍中,将这一地区称作“卓岱”,意为“牧业部落”,称这里的居民为“卓巴”,意为牧民,或“羌巴”,即北方人,或“羌日”,意为北方部落。在象雄鼎盛时期,象雄人将其地域划分为内、外、中三部。那曲地区,大致属于中象雄和外象雄。中象雄的中心“当惹琼宗”,就在那曲地区西南隅的当惹雍错湖畔一带。象雄势力衰微后,地域西缩。在7世纪前后,这一地区的东部地域归属于苏毗部落统治。后来,吐蕃部落逐渐强盛,统一全藏,建立强大的吐蕃王朝,藏北也被纳入其统治之下。松赞干布时期,将吐蕃分为五如和61个东岱(相当于千户),原苏毗部落故地设“孙波如”,共辖11个东岱,作为吐蕃向西域和河湟江岷地区扩张的基地,这一带显得特别重要,史称“军粮马匹,半出其中”。宋朝(960-1279)以后,那曲和羊八井、帮仓(今当惹湖和昂则湖一带)、朗如(今班戈县一带)被称作北方四部落。

  1. 设立地级那曲市,那曲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色尼区浙江西路3号。
  2. 那曲市设立色尼区,以原那曲县的行政区域为色尼区的行政区域,色尼区人民政府驻那曲镇文化西路26号。
  3. 那曲市辖原那曲地区的聂荣县、安多县、巴青县、索县、比如县、嘉黎县、尼玛县、班戈县、申扎县、双湖县和新设立的色尼区。

地理

位置

那曲市地处西藏北部,位于青藏高原腹地,是长江、怒江、拉萨河、易贡河等大江大河的源头。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东邻昌都市,南接拉薩市、林芝市、日喀则市三地市,西与阿里地区相连。 地理位置约东经83度55分至95度5分,北纬29度55分至36度30分。

地貌

那曲市地处西藏北部的唐古拉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之间。中部属高原丘陵地形,多山,但坡度较为平缓,大多数山呈浑圆状。西北部海拔较高,由于地处念青唐古拉山脉的分支山脉或余脉,山峰较多,地势险峻,高差显著,海拔高度均在5,500米以上,最高的桑顶康桑山,海拔约6,500米。北部属唐古拉山区域,系典型的高原山川地形,呈不规则椭圆形。唐古拉山脉呈屋脊状,横卧其间,地势中部高,南北低,西高东低,由中部的6,600米,逐步下降到北部的4,700米、南部的4,500米,平均海拔在5,300米以上。这一地区的山脉由东向西延,主要有唐古拉山脉、托尔久(小唐古拉)山脉,桑卡岗(申格里贡山)山脉。

东部属高原山地,海拔在3,800-4,500米之间,平均海拔约4,100米,地势呈自西北向东南倾斜状,海拔渐次降低。该地区西部海拔4,400多米,多低山丘陵;东部海拔3,800多米,多高山峻岭,沟壑纵横,河流交错。因地形较为复杂,区域内除少量地方有部分高山草原外,其余均高山突兀,山势险峻,高山与高山之间形成深深的峡谷,谷底与山顶之间的高差多在1,000米以上。

(本节为节选)

下辖区县(11)

同属「西藏自治区」的其他地区

数据来源

简介与章节文本来自中文维基百科条目《那曲市》(查看原文),以 CC BY-SA 4.0 授权; 区划代码来自国家统计局;传说的申报与编号来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