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地级
隶属于西藏自治区 · 行政区划代码 5406
简介
那曲市(,意思为“黑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市人民政府驻色尼区浙江西路3号。面积39.23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約51万人,其中藏族占96.77%。2018年5月7日建市,是中國陸地面積最大的地級市,占全西藏自治区面積的29.3%,與瑞典相當。
历史
“那曲”因境内那曲(怒江上游)而得名,旧译“黑河”(『那』為藏語黑的意思,『曲』就是藏語的河,所以意譯為黑河),明末清初和硕特蒙古称喀喇乌苏,清代作哈拉乌苏、喀拉乌苏,为“那曲”这一藏语地名的蒙古语翻译(“喀拉”为黑,“乌苏”为水)。那曲历史悠久,从20世纪50年代,地质学家和考古学家就在藏北高原发现许多打制石器,其形状和制造工艺,普遍带有游牧文化的特征,基本上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或晚期的文化遗物,距今大约1-5万年。那曲地区明确见于史料最早的,便是古老的象雄政权,在汉文史籍中称之为羊同。在藏文史籍中,将这一地区称作“卓岱”,意为“牧业部落”,称这里的居民为“卓巴”,意为牧民,或“羌巴”,即北方人,或“羌日”,意为北方部落。在象雄鼎盛时期,象雄人将其地域划分为内、外、中三部。那曲地区,大致属于中象雄和外象雄。中象雄的中心“当惹琼宗”,就在那曲地区西南隅的当惹雍错湖畔一带。象雄势力衰微后,地域西缩。在7世纪前后,这一地区的东部地域归属于苏毗部落统治。后来,吐蕃部落逐渐强盛,统一全藏,建立强大的吐蕃王朝,藏北也被纳入其统治之下。松赞干布时期,将吐蕃分为五如和61个东岱(相当于千户),原苏毗部落故地设“孙波如”,共辖11个东岱,作为吐蕃向西域和河湟江岷地区扩张的基地,这一带显得特别重要,史称“军粮马匹,半出其中”。宋朝(960-1279)以后,那曲和羊八井、帮仓(今当惹湖和昂则湖一带)、朗如(今班戈县一带)被称作北方四部落。
- 1269年,忽必烈(元朝开国皇帝)派出官员在自青海到萨斯加的主要驿道设置驿站,其中在前藏设置驿站7所,驿道穿越今那曲的巴青、索县、比如、那曲及当雄一带,并派蒙古军士屯驻藏北,以后形成霍尔三十九族的藏北蒙古人势力。
- 17世纪至18世纪初属和硕特蒙古政权,并在腾格里湖(纳木错)驻扎蒙古骑兵震慑全藏。
- 1725年,清政府设青海办事大臣,委任第十二代“霍尔王”赤加吉钦总管三十九族,直属理藩院夷情衙门。
- 1728年,清廷在拉萨设驻藏大臣办事衙门。
- 1731年,勘定青藏地界,古拉山脉南北两麓诸部落,分归驻藏大臣和青海办事大臣管辖,三十九族划归驻藏大臣直管,同年清查各部户口,并向驻藏大臣衙门支差。
- 1751年(乾隆十六年),清王朝派兵平息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事件,并制定“善后章程十三条”,对西藏地方行政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根据那曲所处的战略地位,清王朝决定在那曲建立坎囊宗,并隶属新建的西藏政府噶厦管辖。坎囊宗由宗教头领(即堪布)和部落头人(即囊宗)联合行使管理权。可以说这是藏北高原的第一个宗,是一种政教合一的统治方式。那曲还有一部分地区归班禅管辖。
-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共有八代“霍尔王”,均受清政府册封委任,有的还赐给顶戴花翎。
- 辛亥革命前后,噶厦将历史上由驻藏大臣直管的达木及三十九族地区收归己有。第九世班禅被迫前往内地后,噶厦又接管班禅属区。至此,藏北地区自吐蕃王朝崩溃以后,第一次全部置于西藏政府的直辖之下。
- 1916年,为了加强对达木和三十九族的统治,噶厦在霍尔地区设置总管,即“霍尔基”,从此结束历时五百余载、传二十一代的“霍尔王”历史。霍尔基从设立到结束,共历经九任官员。那曲总管共历五任,均为四品官,每任一僧一俗。
- 1942年(藏历水马年),噶厦政府设立絳曲基巧,管辖藏北牧区和拉萨以北的14个宗,那曲宗即为其中之一。当初的那曲宗名义上下辖7个大部落和51个小部落,而实际上却只管30个小部落,称为“雄巴”,其余21个小部落均属西藏上层贵族或大寺庙所辖,称为“格尔巴”或“格尔得”。
- 1950年10月中国吞并西藏后,中国人民解放軍首先控制了昌都地区和那曲地区东部。
- 1951年3月,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宣告成立,原属噶厦绛曲基巧的聂荣宗、索宗、巴青宗、比如宗、拉日宗、尺牍宗、色扎宗、丁青宗隶属该委员会第一办事处(驻丁青),此后,各宗的人民解放委员会也相继成立。与此同时,那曲的中部和西部地区仍由噶厦绛曲基巧管理。
- 1952年3月,十八军独立支队主力2000余人,护送十世班禅大师经藏北返回后藏,依照《十七條協議》,那曲原属班禅的领地返还班禅。1953年1月,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黑河分工委成立。
- 1956年10月9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设立黑河基巧办事处。那曲宗即隶属那曲基巧办事处管辖。
- 1959年藏人起义后,达赖喇嘛流亡印度,國務院解散西藏噶廈政府。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对藏北的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黑河基巧办事处下辖九个县。10月,筹委会决定撤销各地基巧办事处,设立行政公署。
-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将西藏的“黑河地区”改名为“那曲地区”。 2月,黑河专员行政公署成立。
- 1965年更名为那曲行署。
- 1970年,那曲专区改称那曲地区,那曲县由那曲地区管辖至今。
- 1985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尼玛县。
- 2012年11月,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双湖县,至此,那曲地区下辖11个县。
- 2017年7月18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那曲地区和那曲县。
- 设立地级那曲市,那曲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色尼区浙江西路3号。
- 那曲市设立色尼区,以原那曲县的行政区域为色尼区的行政区域,色尼区人民政府驻那曲镇文化西路26号。
- 那曲市辖原那曲地区的聂荣县、安多县、巴青县、索县、比如县、嘉黎县、尼玛县、班戈县、申扎县、双湖县和新设立的色尼区。
地理
位置
那曲市地处西藏北部,位于青藏高原腹地,是长江、怒江、拉萨河、易贡河等大江大河的源头。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东邻昌都市,南接拉薩市、林芝市、日喀则市三地市,西与阿里地区相连。 地理位置约东经83度55分至95度5分,北纬29度55分至36度30分。
地貌
那曲市地处西藏北部的唐古拉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之间。中部属高原丘陵地形,多山,但坡度较为平缓,大多数山呈浑圆状。西北部海拔较高,由于地处念青唐古拉山脉的分支山脉或余脉,山峰较多,地势险峻,高差显著,海拔高度均在5,500米以上,最高的桑顶康桑山,海拔约6,500米。北部属唐古拉山区域,系典型的高原山川地形,呈不规则椭圆形。唐古拉山脉呈屋脊状,横卧其间,地势中部高,南北低,西高东低,由中部的6,600米,逐步下降到北部的4,700米、南部的4,500米,平均海拔在5,300米以上。这一地区的山脉由东向西延,主要有唐古拉山脉、托尔久(小唐古拉)山脉,桑卡岗(申格里贡山)山脉。
东部属高原山地,海拔在3,800-4,500米之间,平均海拔约4,100米,地势呈自西北向东南倾斜状,海拔渐次降低。该地区西部海拔4,400多米,多低山丘陵;东部海拔3,800多米,多高山峻岭,沟壑纵横,河流交错。因地形较为复杂,区域内除少量地方有部分高山草原外,其余均高山突兀,山势险峻,高山与高山之间形成深深的峡谷,谷底与山顶之间的高差多在1,000米以上。
(本节为节选)
数据来源
简介与章节文本来自中文维基百科条目《那曲市》(查看原文),以 CC BY-SA 4.0 授权;
区划代码来自国家统计局;传说的申报与编号来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